您所在位置:

关于集团员工必读 国安建设集团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国安建设集团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7-25浏览次数:1191

关于公司首问责任制的通知



消防工程公司----国安集团全体员工:


为了进一步促进总公司行政效能建设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保证服务质量,确保分公司满意,特制定本制度:


1、分公司来电需要服务时,公司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


2、公司要求首问责任人对分公司提出的问题或要求,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,都要给分公司一个满意的答复。对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,若手续完备,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;若手续不完备,应一次性告之其专管办需要的分公司所缺全部的文书材料,不要让分公司多打电话或白打电话。对非自己职责(权)范围内的事,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,并根据分公司来电事由,自己设法准备分公司所需材料(不知道所需资料的内容和格式,可以向相应人员询问和学习),将问题处理在个人手里。禁止推诿扯皮,不负责任对待分公司来电。


3、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分公司办事的人员,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,必须做到使用文明、规范的用语;耐心听讲,认真受理,服务周到。


4、总公司朱生伟、罗登瑞、曾凡珂和赵勇可将接到的服务电话交由各部门具体实施,其他人一律遵守以上规定。


以上事项请全体同仁注意,望严格执行。     


特此通知


上一条:国安建设集团关于无效工作时的通知 下一条:无
返回列表